客委會主委李永得穿拖鞋到超商買東西被警察臨檢,在臉書怒斥台灣已變成「警察國家」,卻引發警察反彈,認為警方是為了預防犯罪,並沒有錯。學者李家同今天在臉書發文指出,他以前開車也常被臨檢,但他認為台灣警察算和善的了,相較之下美國警察可差得遠。李家同指出,在外國也常常有警察臨檢的事,但美國警察臨檢的對象往往是少數民族,所以很多地方根本就有人告到法院去,設法禁止警察臨檢。李家同認識幾位從台灣到德國去短期工作的工程師,他們在德國晚上出來散步越過邊界進入瑞士,被一位瑞士警察臨檢,問他們來瑞士做什麼?他們說來買一些日用品,那位警察問他們有沒有發票?他們就給警察看發票,這位警察就對著發票一一查看,叫他們把東西拿出來,但是他們拿不出巧克力糖,因為已經吃掉了。可是巧克力的包裝紙還在,於是有一位工程師將包裝紙塞給了警察,警察的手上全沾上巧克力糖,也沒有辦法。李家同說,根據他的經驗,「我們的警察應該算是和善的,比起美國的警察來,那真是差得很遠。」不過,李家同還是建議警察,不妨看看
大法官釋字第535號對於臨檢是否侵犯人權的解釋與後續法律規範,例如警察要查證路人身分,須「合理懷疑行為人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」、「或是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」等。李家自稱過去也常在開車時被臨檢,自從有了這一個大法官解釋後,就沒再發生過了,「各位可以去追尋一下找出來是誰一直打官司打到大法官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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